面临降层、持续经营能力考验的米米乐 或面临实控人变更风险
摘要: 米米乐发布关于股东所持股份拟被司法强制执行的公告。公告显示,该公司于2017年4月5日收到第一大股东刘文太先生发来的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3日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证书
米米乐发布关于股东所持股份拟被司法强制执行的公告。
公告显示,该公司于2017年4月5日收到第一大股东刘文太先生发来的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3日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证书》获悉:由于刘文太与叶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叶锋于2017年3月20日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申请执行人叶锋的申请,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刘文太进行了强制执行措施,执行标的为:人民币2000万元整,无利息。
责令刘文太履行以下义务:
(一)于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叶锋支付借款2000万元整;
(二)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支付执行费87,400元。
按《还款协议》约定,为保证偿还2,000万元借款,被申请执行人刘文太提供了2,400万股成都米米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包括9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和1500万股有限售非流通股)作为质押物,现查实,截止至2017年4月5日,叶锋指定的还款账号没有收到被执行人刘文太偿还人民币2000万元整。
由于刘文太与叶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叶锋于2017年3月20日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叶锋拟采取强制执行的方式司法过户刘文太持有公司股份2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2%,上述强制执行措施经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实施完成后,叶锋将直接持有公司2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2%。该事宜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事项尚需履行相关司法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米米乐在2017年2月17日因为持续经营能力遭券商风险提示,更甚的是,在2016年9月21日公告称,因2016年8月26日遭证监会监管,可能于2017年5月底被调入基础层。
众所周知,米米乐于2015年8月7日挂牌新三板,主要通过运营维护互联网购物平台米米乐网上商城,借以B2B、B2C等模式对各类商品进行采购及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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