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迪制冷及数位高管因走私制冷剂被刑事处罚
摘要: 麦迪制冷周二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罚金50万元。同时公司还有数位高管被判处一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判决罚金。公告显示,经查,2015年11月至
麦迪制冷周二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罚金50万元。同时公司还有数位高管被判处一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判决罚金。
公告显示,经查,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被告单位麦迪公司、被告人滕立建伙同印度商人SIDDIQUE DADIR走私出口制冷剂2票共2850瓶计38.76吨,2016年2月,其中1票共1900瓶计25.84吨制冷剂在通关过程中被北仑海关当场查获。经依法检测,上述制冷剂的主要成分为一氯二氟甲烷,属于国家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消耗臭氧层物质。
2017年12月15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结果如下:
一、 被告单位浙江麦迪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判决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二、 被告人邱建明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三、被告人滕立建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四、 被告人严春桃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判处罚金三万元。
五、 被告人吴丹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判处罚金二万元。
六、被告单位扣押在案的制冷剂及变卖款,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负责上缴国库。)
麦迪制冷表示,经过此类事件后,公司已将全部制冷剂业务关停,并将对制冷剂相关的固定资产作清理处置。关停制冷剂业务后并没有影响公司经营销售,销售比去年增长了10%左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管理层将会加强企业管理,确保各项经营工作合法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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