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类交易场每省只留一家 代理商纳入清整联办监管
摘要: 在新一轮清整风暴的中期节点,监管者又进行了最新部署。据此前媒体报道,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清整联办”)向各省级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前期阶段有
在新一轮清整风暴的中期节点,监管者又进行了最新部署。据此前媒体报道,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清整联办”)向各省级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前期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第一财经于日前辗转获得的一份通知文件显示,清整联办要求各省级政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加紧制度实施方案,对辖区内交易场所违规行为整改、风险处置预案、分类撤并安排、监管制度完善、“尾盘”清理关闭等。
除了清理违规交易场所,监管者还要求对同一类别的合规交易场所进行整合,每省只保留一家。对此,专家认为,不宜采取数量监管,而应该明确行业合规标准,简单合并可能会为未来埋下隐患。
地方交易场所合并同类项
清整联办指出,对辖区内客户数量多、成交金额大、问题严重、风险突出的违法违规交易场所,各级政府要成立工作专班,做好风险处置和维稳预案,妥善处理投诉举报等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而对辖区内问题较轻、风险不大的违规交易场所,应采取“五停止”,即停止开新户、停止开新仓、停止上市新品种、停止新增会员、停止业务宣传,并限期采取措施逐步压缩违规业务存量,化解风险。交易场所应每日报告客户数量、交易额、交易品种及整改等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要求省级政府按类别整合域内的交易场所,原则上一类一家,以保持必要规模,避免无序竞争。
文件明确指出,对违法违规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力的交易场所,应予撤销关闭。缺乏产业背景和物流等配套措施、上线的交易品种等与当地产业无关、没有现货基础和有效市场需求的商品类交易场所,应予撤销关闭。合法合规的同类别交易场所,应采取有效措施,于2018年3月前整合为一家交易场所。
近年来,全国各地涌现出形形色色的交易所,这些场所多以白银、原油等大宗商品为交易标的,违背市场原则开设对赌电子盘,导致大量投资者爆仓亏损。
目前,全国大约有1200家大宗商品交易场所,业内人士估计投资者总户数接近千万。通过各地政府自主上报,清整联办已经下发了326家违规或未通过验收的各类商品交易场所名单。
规模控制的监管思路在1月9日清整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上就曾体现。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主持召开的会议要求,各省级政府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审慎审批”的原则,明确交易场所准入标准,审慎批设交易场所,不得下放审批权,不得重复批设同类别交易场所。
联席会议要求,用半年时间集中整治,力争到今年6月30日基本解决交易场所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按照安排,各地区、各部门应主动加强与联席会议办公室沟通,于今年1月23日报送工作方案,3月底前报送中期工作进展,6月底前报送总结报告。
不过,记者了解到,在过去几年快速发展中,全国各地商品交易场所处于同质化竞争状态,通常一省之内同类交易场所都达到数家甚至数十家,不少交易平台同时都拥有地方政府甚至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文件。在南方某省,多家交易平台相关负责人都告诉第一财经,自己能够有望得到保留。同济大学上海期货研究院院长助理刘春彦对第一财经表示,清理整顿文件表明监管者正在朝着建立日常的监管方向努力。但是,清理整顿后,如何建立长效机制的日常监管更为重要。
平台代理商纳入政府监管清整
与上一轮清理整顿不同,本轮“回头看”活动把交易场所的会员、代理商也纳入监管。
《通知》要求,各省级政府对辖区内交易场所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比照分支机构进行清理整顿,于3与31日前完成名单梳理,除了由省级政府批准的和有必要保留的,其他一律限期停止交易。
在许多违规交易场所运行中,会员公司和代理商扮演着经纪商和做市商的角色,开发自然人客户并与客户进行对赌交易。
记者了解到,虽然各家交易场所都有针对会员公司的管理规则,但实际上,绝大部分会员公司都不具有金融业牌照,从业者也没有金融类职业资格。由于交易场所之间竞争激烈,会员公司流动性较大,交易场所也难以对会员公司的行为有实质性约束。
《通知》指出,这些会员单位数量庞大,遍布全国,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脱离监管视野,基本都未取得所在地省级政府批准,未在有关部门备案,有些甚至没有工商注册,经常变更经营地址,逃避监管。二是违法宣传,这些会员单位大多存在承诺高额收益、公开宣传、虚假宣传的问题。三是涉嫌欺诈,这些会员单位诱导投资者频繁、重仓交易,骗取高额的手续费,有些甚至操纵、虚设价格行情、喊“反单”洗劫诈骗投资者。
监管者要求,地方交易场所原则上不得通过发展会员、代理商开展经营活动,确有必要的,会员、代理商应当由平台和会员公司注册地的省级政府批准,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由会员公司注册地的省级政府负责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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