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达冲刺A股:经营性现金流较低 曾因医疗器械不合规被罚
摘要: 深圳市贝斯达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达”)近期在证监会官网披露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66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0010万股,保荐机构为天风证券。据招股书披露,贝
深圳市贝斯达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达”)近期在证监会官网披露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66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0010万股,保荐机构为天风证券。
据招股书披露,贝斯达IPO计划募集资金约3.18亿元,其中1.75亿元计划投资于高性能医学影像设备扩能项目,8062.52万元降投向高性能医疗设备核心部件生产项目,2207.11万元投资于研发中心建设,另外4000万元补充营运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贝斯达是一家集大型医学影像诊断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制造商和全面解决方案的服务提供商。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产品覆盖国内所有省、市、自治区达一千多家医疗机构。2014-2016年,贝斯达实现营业收入2.9亿元、3.12亿元和3.56亿元,同期净利润6449.31万元、8318.06万元和9330.9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80.45万元、-5509.01万元和4087.97万元。
至于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较低的原因,贝斯达表示,主要是公司正处于成长期,对部分产品采取分期收款的销售回款政策,以快速提高市场占有率,并基于渠道共用性,实现不同系列产品的叠加销售以及增加维保费收入。因此,如果公司不能逐步压缩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比例,将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及使用效率,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发展。
贝斯达在招股书中提示了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商相对集中风险,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额合计分别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8.60%、60.29%和58.69%,其中,向第一大供应商宁波健信(包括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健信核磁和南京健信,下同)的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7.82%、47.39%和40.18%。
招股书还显示,2014-2016年末,公司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4.05亿元、5.75亿元和6.34亿元,分别占同期末资产总额的 55.08%、57.24%和52.10%,金额和占比均较高。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款项余额将逐年增加,数额较大的应收款项将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给公司的营运资金带来一定的压力。同时,尽管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各级医院以及长期合作的经销商,具有较高的信誉,应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较大,但是不排除部分应收款项不能收回、形成坏账的风险。
据了解,报告期内,贝斯达曾因医疗器械不合规等问题而先后受到海关、稽查局以及检疫局的处罚。2014年10月31日,贝斯达委托深圳市创者韩中国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的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一票,因申报品牌与实际品牌、申报型号与实际型号、申报数量与实际数量不一致,受到深圳海关罚款;2015年12月22日,深圳市市场稽查局调查发现,贝斯达生产的全数字彩色超声诊断系统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该局决定对贝斯达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万元。
股权结构方面,贝斯达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建中目前持有公司44.56%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仍将持有公司37.21%的股份,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决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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