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7]旭升股份(603305)新股发行介绍
摘要: 旭升股份(603305)新股发行介绍 一、发行概况 发行人: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保荐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数量:4,160万股 市盈率: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
旭升股份(603305)新股发行介绍 一、发行概况 发 行 人: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保荐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数量:4,160万股 市 盈 率: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投资者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A股账户的境 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 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发行价格:11.26元/股 网上申购上限:不超过1.2万股 网下申购上限:2,912万股 网上申购日期:2017年6月28日 往下申购日期:2017年6月28日 网上缴款日期:2017年6月30日 网下缴款日期:2017年6月30日 二、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5,174家,有效拟申购数量总量为3,103,32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1、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T日)9:30-15:00。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1.26元/股,申购数量为本公告“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中罗列的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3、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6月28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2017年6月19日(T-7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于2017年6月30日(T+2日)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7年6月30日(T+2日),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初步获配数量等信息以及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7年6月30日(T+2日)16:00前,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7年6月30日(T+2日)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3)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3305,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3305”,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配售对象应及时跟踪资金到账情况,确保认购资金按时到账。 4、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2017年7月4日(T+4日)在《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2017年6月30日(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获得初步配售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2017年7月4日(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及投向概况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4,160万股,发行价格及具体募集资金数额将根据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运用将围绕主营业务进行,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领域。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核准或备案情况 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轻量化及环保型铝镁合金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 甬发改办备[2015]24 号 49,030.00 36,769.60 2 新能源汽车配件装配生产线项目 仑经信备[2015]2088 号 4,532.00 - 3 铝压铸民用件生产技改项目 仑经信[2016]1 号 5,514.00 - 4 铝镁合金产品及精密压铸模具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宁开政备[2015]53 号 5,900.00 5,900.00 - 合计 64,976.00 42,669.60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6,841.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4,172万元后,用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2,669.6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出上述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的四个项目,将提升公司整体技术水平,提高核心产品产能,进一步强化公司设备优势,增强公司新能源汽车等业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12.31或2016年 2015.12.31或2015年 2014.12.31或2014年 流动比率 1.49 1.02 1.25 速动比率 1.15 0.72 0.9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0.77% 36.95% 36.5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35 4.45 3.89 存货周转率(次) 4.26 4.34 3.6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6,517.84 11,637.85 5,006.93 利息保障倍数(倍) 152.22 70.79 276.9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0.69 0.55 不适用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25 0.02 不适用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 占净资产的比例 0.27% 0.27% 0.01%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48.92 31.98 18.6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7 0.22 不适用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拟发行的股份及发行前后股本结构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35,900万股,本次拟发行4,1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0,060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0.38%。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发行前股本结构 - 发行后股本结构 - -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旭晟控股 129,983,130 36.21% 129,983,130 32.45% 旭日实业 102,129,397 28.45% 102,129,397 25.49% 徐旭东 77,370,603 21.55% 77,370,603 19.31% 旭成投资 27,853,374 7.76% 27,853,374 6.95% 金旭投资 9,284,458 2.59% 9,284,458 2.32% 金甬投资 6,189,519 1.72% 6,189,519 1.55% 金石投资 6,189,519 1.72% 6,189,519 1.55% 社会公众股东 - - 41,600,000 10.38% 合计 359,000,000 100.00% 400,600,000 100.00% 六、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压铸成型的精密铝合金汽车零部件和工业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行业及其他机械制造行业。公司主要致力于新能源汽车和汽车轻量化领域,主导产品是新能源汽车变速系统、传动系统、电池系统等核心系统的精密机械加工零部件。 公司通过以精密铝制零部件应用来实现节能减排,提高新能源汽车的整体性能。公司拥有先进的轻量化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设计、研发能力,已成为特斯拉的一级供应商,并与多家新能源汽车企业开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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