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调整54项收费再助小微企业 8创投股将接棒券商
摘要: 第1页:5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 小微企业再获减负第2页:大众公用第3页:电广传媒:业务转型大局已定 资本运作有望展开第4页:力合股份第5页:紫江企业:三季度业绩略低预期 中长期格局值得关注第6页:杉
第1页:5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 小微企业再获减负第2页:大众公用第3页:电广传媒:业务转型大局已定 资本运作有望展开第4页:力合股份第5页:紫江企业:三季度业绩略低预期 中长期格局值得关注第6页:杉杉股份:服装业务调整改善盈利状况 投资业务增长稳健第7页:张江高科:转让参股公司股权和房产 为业绩保驾护航第8页:鲁信创投:减持无损公司上升通道第9页:中关村
5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 小微企业再获减负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停征和免征合计5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取消或暂停征收的收费包括征地管理费、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企业注册登记费在内的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全面清理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重复设置、收费养人以及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不合理收费。
通知要求,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包括土地登记费、住房交易手续费在内的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也要对小微企业免征,具体免征项目由各省(区、市)政府确定。
通知指出,取消、停征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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