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士机构国际(00367.HK)就出售香港物业 已收到现金6.3亿港元及获转让中国物业
摘要: 互联网11月20日丨庄士机构国际(00367.HK)公布,就出售Chateau15InvestmentsLimited(旗下持有位于香港山顶歌赋山道15号的物业发展项目)的全部股本权益及股东贷款,截至
互联网11月20日丨庄士机构国际(00367.HK)公布,就出售Chateau 15 Investments Limited(旗下持有位于香港山顶歌赋山道15号的物业发展项目)的全部股本权益及股东贷款,截至公告日期,卖方已就出售事项从买方收到总额为6.3亿港元的现金,即按金、第一笔部分付款及第二笔部分付款。
而买方须在接到卖方书面通知表示已获发出发展项目的入伙纸后七个办公日内,向卖方支付有关出售事项的第三笔部份付款(包括现金4.2亿港元以及将透过中国物业转让支付的4.2亿港元)。
根据发展项目的当前进展,若无不可预见的情况下,预计将于2018年11月底或2018年12月初申请发出发展项目的入伙纸。根据买卖协议的条款,倘买方在到期日前支付部分第三笔部份付款,则该等提早付款所产生的提早付款进账可由买方用以抵销任何因延迟付款而产生的延迟付款扣账。
董事欣然公布,2018年11月20日,买方已于到期日前,以中国物业转让的方式,向卖方支付部分第三笔部分付款(即4.2亿港元)。
由于上述付款,有关中国物业的每月保证租金不少于180万港元的36个月期限亦于2018年11月20日展开,而买方也将有权使用提早付款进账抵销延迟付款扣账(如有)。买方须根据买卖协议于到期日支付第三笔部份付款的余额,即现金4.2亿港元。
付款,港元,4.2,到期日,延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