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生农业金融(01103.HK)就可能出售南通路桥若干股权予黑牡丹订立第四份补充协议
摘要: 互联网12月12日丨大生农业金融(01103.HK)公布,诚如2018年5月21日公告披露,公司就可能出售目标公司南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若干股权与买方黑牡丹(600510,股吧)(600510.SH)订
互联网12月12日丨大生农业金融(01103.HK)公布,诚如2018年5月21日公告披露,公司就可能出售目标公司南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若干股权与买方黑牡丹(600510,股吧)(600510.SH)订立投资框架协议。根据初步估计,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的权益总值预期将不多于人民币13亿元,公司拥有目标公司91.3020%的权益。
考虑到因可能出售事项仍在接受联交所根据上市规则进行的审阅而需要额外时间,故此于2018年12月12日,买方、卖方及目标公司订立投资框架协议之第四份补充协议,据此,订约方同意:
(1)将排他期额外延长30日,即于该等协议项下原先协定的排他期届满后30日内,或至可能出售事项完成之日或至第四份补充协议提前终止之日(以较早发生者为准),若无买方事先的书面同意,卖方、目标公司及其各自之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不得就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直接或间接向买方及其指定人士之外的任何机构╱个人:(1)提出或鼓励任何建议或要约;(2)向该机构╱个人提供任何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3)与该机构╱个人进行讨论或谈判或签署任何协议或安排;及
(2)将投资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自该等协议项下原先协定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额外延长30日,或至可能出售事项完成之日或至第四份补充协议提前终止之日(以较早发生者为准)。
目标公司,补充协议,延长,或至可能出售事项完成之日或至第四份,以较早发生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