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冠福借款合同纠纷案收民事判决书
摘要: ST冠福(002102)于2019年11月25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签发的(2018)粤0305民初15482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11月25日,ST冠福(002102.SZ)发布了关于收
【ST冠福(002102)、股吧】(002102)于2019年11月25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签发的(2018)粤0305民初15482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
11月25日,ST冠福(002102.SZ)发布了关于收到(2018)粤0305民初15482号案件《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ST冠福于2019年11月25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签发的(2018)粤0305民初15482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南山区法院就原告深圳市诚正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冠福股份(002102)、股吧】、林文智、林文昌、林文洪、陈忠娇、宋秀榕、林培英、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朋宸(上海)实业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冠福股份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诚正小贷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4,000,0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24,00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00%标准自2018年6月24日起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
2、被告冠福股份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诚正小贷公司支付保全担保费24,731.00元;
3、被告林文智、林文昌、林文洪、陈忠娇、宋秀榕、林培英、上海五天对被告冠福股份的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冠福股份追偿;
4、驳回原告诚正小贷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65,454.24元,保全费5,000.00元,共计170,454.24元,由八被告共同负担。
被告,冠福股份,判决,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