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保险金 向日葵诉浙江信用保险
摘要: 向日葵(300111)(300111.SZ)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出具的《I20200303号海外投资保险单争议案仲裁通知》【(2020)中国贸仲京字第014867号】。3月20日,向日
向日葵(300111)(300111.SZ)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出具的《I20200303号海外投资保险单争议案仲裁通知》【(2020)中国贸仲京字第014867号】。
3月20日,向日葵(300111.SZ)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出具的《I20200303号海外投资保险单争议案仲裁通知》【(2020)中国贸仲京字第014867号】。
仲裁委员会根据公司和被申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简称:浙江信用保险)于2013年12月20日签订的保单号为IP-0-2013088的《海外投资(债权)保险保险单》、保单号为IP-0-2013087的《海外投资(股权)保险保险单》、保单号为IP-0-2013089的《海外投资(股权)保险保险单》中的仲裁条款已受理本案。
向日葵仲裁求如下:
1、求裁定被申人立即向申人支付保险金25,138,320.07欧元(或按欧元兑人民币的同期汇率1:7.8204支付人民币196,591,718.28元);
2、求裁定被申人向申人支付因延迟支付保险金人民币196,591,718.28产生的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人民币1,947,896.21元(自2019年10月10日起暂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应计算至被申人支付全部保险金之日)。
以上两项款项总计人民币元,根据2019年1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计算,合计约合人民币198,539,614.49元。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人承担。
向日葵称,除上述诉讼案件外,公司存在累计尚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合并列表如下:
(图片来源:向日葵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
向日葵主营生产、销售大规格的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业务,公司于2010年8月27日上市。
向日葵,人民币,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