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被列为执行人 执行标的28.84万元
摘要: 来自企洞察的数据显示,9月10日,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被安丘市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鲁0784执2927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28.84万元。
来自企洞察的数据显示,9月10日,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被安丘市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鲁0784执2927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28.84万元。
该公司目前有9条被执行人信息,当前被执行标的共2.17亿元。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4日,注册资本为5.2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庄旭升,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粘度切片、高强力活化丝、差别化化学纤维、高模低收缩涤纶工业长丝及各种帘帆布(不含棉纺、纺纱);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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