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执行人 执行标的14.27万元
摘要: 来自企洞察的数据显示,9月10日,安徽大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被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津0111执恢745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4.27万元。
来自企洞察的数据显示,9月10日,安徽大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被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津0111执恢745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4.27万元。
该公司目前有133条被执行人信息,当前被执行标的共1.58亿元。
安徽大富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13日,注册资本为1.53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孙运峰,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机电安装工程、金属门窗工程、钢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建筑室内外艺术品的设计、施工;境外建筑装饰、幕墙、市政的设计、施工;建筑装饰材料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各类装饰材料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洞察股权穿透数据显示,该公司由华安证券(600909)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002736)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000728)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分别占比1%、3%、1%。
装饰,市政,大富装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