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被列为执行人 执行标的7500.00万元
摘要: 来自企洞察的数据显示,9月10日,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粤03执恢980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7500.00万元。
来自企洞察的数据显示,9月10日,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粤03执恢980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7500.00万元。
该公司目前有5条被执行人信息,当前被执行标的共4.33亿元。
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11日,注册资本为1.33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周科,经营范围:天然气工程项目投资、开发、建设;液化天然气生产、加工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洞察股权穿透数据显示,该公司由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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