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赖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摘要: 赖刚:经查,你在担任华西证券(002926)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什邡莹华山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
赖刚:
经查,你在担任华西证券(002926)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什邡莹华山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存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条第(六)款的规定,按照《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四川证监局
2021年8月30日
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