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拓股份: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摘要: 劲拓股份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300400)、股吧】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的2,960,820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推行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依法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2019年1月9日对外公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以下简称“《回购预案》”)中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用途为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其中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0年1月8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921,64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3%,支付的总金额为100,238,265.75元(含交易费用),其中最高成交价为21.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099元/股。至此,公司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期限届满,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已披露的既定方案。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回购股份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10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更新后)》。
2020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960,82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10月20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非交易过户完毕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余额为2,960,820股。根据《回购预案》,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的2,960,820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原因及内容
鉴于公司短期内无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计划,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报酬激励机制,增加公司吸引力,提高员工凝聚力,保持核心员工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效发展,公司拟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的2,960,820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监事会对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
七、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6日
劲拓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