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券商禁返内地吸客北水炒港股恐缩
摘要: 中国证监会继早前要求在港中资券商不可经营财务公司之后,最近又规定在港中资券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在内地从事经营活动。市场人士认为,不少中资券商会在内地设立咨询公司“吸客”推广港股,新规定对在港中资券商的业务
中国证监会继早前要求在港中资券商不可经营财务公司之后,最近又规定在港中资券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在内地从事经营活动。市场人士认为,不少中资券商会在内地设立咨询公司“吸客”推广港股,新规定对在港中资券商的业务构成很大压力,吸纳新客难度大增,“北水”亦可能会减少。
根据中证监于9月25日发表有关证券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其中第13条提到“境外子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为境外子公司提供后台支持或者辅助等中证监认可的活动除外。”管理办法并于公布之日起即时生效。
市场人士指出,由于主要客源是内地投资者,多年来部分在港中资券商会在内地不同城市成立分支机构或咨询服务公司,透过客户服务部、研究部等“吸客”及推介港股,有时甚至会邀请市场“名嘴”、在港上市公司的管理层等到内地举行投资研讨会,推广业务。
他又表示,新规定中的经营活动涵盖范围很大,预期咨询公司都应包括在内,直言在港中资券商如不能在内地招揽客户买卖港股“谷大”生意额,对其业务及运作影响很大。
此外,届时内地投资者买卖港股唯一合法渠道是透过内地券商经港股通进行,惟港股通的限制较多,如可以投资的股份数目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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