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案例】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具体资产管理计划 被采取监管措施
摘要: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xx期货苏州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xx期货苏州营业部:经查,你营业部通过微信公众号“xx期货苏州营业部”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具体资产管理计划。
江苏证监局
关于对xx期货苏州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xx期货苏州营业部:
经查,你营业部通过微信公众号“xx期货苏州营业部”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具体资产管理计划。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江苏证监局
2023年2月8日
相关规定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2023)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销售机构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资产管理计划,不得通过互联网等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传单、布告、自媒体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具体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证券期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