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股息红利个税的优惠
摘要: 现在,许多人会投资股票来管理他们的财务。投资股票的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是许多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
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笔收入额)*适用税率(20%)
代扣代缴
在转让股票时,个人投资者不需要申请,只需要在资金留下足够的资金账户来支付税费。应纳税额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持股期限计算,由证券公司等股票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除后转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在次月5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缴纳,上市公司应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报告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并为全体员工办理全额扣缴申报。
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上市公司派发的股息红利,是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的公司。
(1)自2005年6月13日起,上市公司个人投资者股息收入暂减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按现行税法征收。
(2)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收入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也就是说,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不足一个月(含一个月)的,股息收入应当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为1个月至1年(含1年)的,暂减为应纳税所得额的50%;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暂减部分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自2015年9月8日起,调整了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获取股利的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也就是说,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公司股份,持股期限不足一个月(含一个月)的,其股息收入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为1个月至1年(含1年)的,股息收入暂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股息收入暂免个人所得税。
二、上市公司限售股派发的股息红利,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在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上市公司
(1)自2005年6月13日起,持有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股息收入暂减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现行税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2)自2013年1月1日起,持有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并在解禁后取得股息收入的个人投资者,按照上市公司股息分配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持股时间自解禁之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收入暂减为应纳税所得额的50%。
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上市公司分红情况
(1)2014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公司股份,持股期限不足一个月(含一个月)的,股息收入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为1个月至1年(含1年)的,股息收入暂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股息收入暂减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2015年9月8日至2024年6月30日,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公司股份且持股期限不足一个月(含一个月)的,股息收入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一个月至一年的,分红暂减50%;持股时间超过一年的,分红暂免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的全部内容。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希望本文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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