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提醒50ETF、300ETF期权合约交易及行权事项
摘要: 2020年2月到期的50ETF期权合约、300ETF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到期日为2月26日,届时期权合约将到期并行权。25日,上交所再次发布《关于提醒50ETF期权合约、300ETF期权合约最
2020年2月到期的50ETF期权合约、300ETF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到期日为2月26日,届时期权合约将到期并行权。25日,上交所再次发布《关于提醒50ETF期权合约、300ETF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行权日、到期日的公告》,提示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合约的交易及行权事项,及时做好相关交易或行权准备:一、行权日当天,提出行权的认购期权权利方需准备足额的资金,提出行权的认沽期权权利方需准备足额的合约标的。二、行权交收日,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转到证券账户的合约标的不能用于当天期权的行权交收。三、认购期权权利方通过行权得到的合约标的在行权交收日下一交易日起可以卖出。上交所并要求各期权经营机构做好投资者行权及到期提醒工作。
合约标的,交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