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服中心陈佳玉:新证券法要求上市公司审慎履行信披审核义务
摘要: 由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联合深交所共同举办的“云上投服讲权益新法专列游神州”5.15投资者保护宣传月活动——深圳站今日举办,全景·路演天下平台提供技术支持。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陈佳玉在“新《证券法》
由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联合深交所共同举办的“云上投服讲权益新法专列游神州”5.15投资者保护宣传月活动——深圳站今日举办,全景·路演天下平台提供技术支持。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陈佳玉在“新《证券法》视角下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授课中表示,新《证券法》第78条新增了关于强制信息披露的一般性规定,上市公司应特别关注两点:一是增加了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披露要求;二是增加了境内境外信息应同时披露的要求。
陈佳玉同时指出,新《证券法》第80条对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进行了细化,并且修改较多,一是一年内处置重大资产;二是重大担保及关联交易;三是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职;四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此外,陈佳玉还对新《证券法》信披专章中的其他重要修订进行了解读,“总之,新《证券法》实施后,上市公司应审慎履行对信披的审核义务,依法发表书面意见。”陈佳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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