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农中建四大行,出手!事涉存量房贷利率

    来源: 证券时报网 作者:佚名

    摘要: (原标题:工农中建四大行,出手!事涉存量房贷利率)稿件转自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号今日早间,工农中建四大行均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原标题:工农中建四大行,出手!事涉存量房贷利率)

      稿件转自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号

    中国农业银行,农业银行

      今日早间,工农中建四大行均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在公告中提到,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我行将主动按上述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中国农业银行在公告中提到,调整范围包括2023年8月31日(含)前我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本次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规则如下:1、对于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已按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LPR转换后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2、对于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3、对于2022年5月15日(含)至2023年8月31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含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中国银行也发布关于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公告中提到,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其中调整范围为,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前,我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套数性质为首套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套数性质为二套住房贷款及以上,但当前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调整规则提到,2019年10月7日(含当日)之前发放的贷款,如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简称“当地下限”)高于LPR,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LPR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0(即LPR+0BP),如贷款利率低于LPR则不调整。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贷款,如当地下限高于全国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简称“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全国下限(即LPR+0BP),如贷款利率低于全国下限则不调整。2022年5月15日(含当日)之后发放的贷款,如当地下限高于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全国下限,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全国下限(即LPR-20BP),如贷款利率低于全国下限则不调整。中国建设银行表示,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贷款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贷款: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8月31日前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在LPR有效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引导贷款实际利率下行的情况下,综合考虑保持政策延续性、前后标准统一、公平一致、自律机制等因素,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我行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拟按以下调整:(一)浮动利率贷款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2019年10月8日(含)-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2022年5月15日(含)-2023年8月31日(含)已发放的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20个基点执行。若在上述时间段内,贷款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高于上述调整后拟执行水平,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政策下限执行。各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二)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且当前仍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以及固定利率贷款,可申请转换为采用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并签订协议,在转换后按上述“二、(一)”中对应的浮动利率调整执行;若仍选择继续执行固定利率或采用基准利率定价,则本次不调整。当前执行利率如低于按上述情形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不进行调整。8月31日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9月25日起贷款人可置换新存量首套住房利率。责编:彭勃

      校对:李凌锋

    关键词:

    存量,下限,LPR

    审核:yj115 编辑:yj127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的作品,均是转载自其他平台,本网赢家财富网 www.yjcf360.com 转载文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传播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其内容的真实性已得到证实。全部作品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赢家财富网的观点、看法及立场,文责作者自负。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站管理员联系,请在30日内进行,我们收到通知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进行处理。

    2:本网站刊载的各类文章、广告、访问者在本网站发表的观点,以链接形式推荐的其他网站内容,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供用户参考使用或为学习交流的方便(本网有权删除)。所提供的数据仅供参考,使用者务请核实,风险自负。

    版权属于赢家财富网,转载请注明出处
    查看更多
    • 内参
    • 股票
    • 赢家观点
    • 娱乐
    • 原创

    8月私募备案数量环比增超三成 仓位止跌回升

    8月以来,私募发行市场渐有起色。私募排排网最新数据显示,8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备案数量超过1000只,环比7月显着上涨。与此同时,截至8月25日,私募整体仓位止跌回升。

    私募基金数量超15万只 总规模至20.8万亿元

    9月6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2023年二季度资产管理业务统计数据。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二季度末,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

    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披露规则正在抓紧制定

    今年以来,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呈现加速发展的趋势。国际方面,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6月正式发布首批两份准则。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7月宣布认可上述两份准则,

    ST宇顺: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一万余户

    ST宇顺(002289)09月0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投资者:您好,请问截止8月31日股东户数是多少,谢谢!ST宇顺董秘:您好,截至2023年8月31日,

    早知道:2023年9月7号热点概念与题前瞻

    上证指数目前处于多空争夺期,依据赢家江恩价格工具得出:当前支撑位:3053.04点、3152.02点,当前阻力位:3228.36点、3241点,由赢家江恩时间周期工具展示得出:下一个...

    早知道:2023年9月6号热点概念与题前瞻

    上证指数目前处于多空争夺期,依据赢家江恩价格工具得出:当前支撑位:3152.02点、3153.4点,当前阻力位:3228.36点、3241点,由赢家江恩时间周期工具展示得出:今天 9...

    什么是未弥补亏损,企业弥补亏损主要问题是什么

    以前年度按税法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这个负数中还没有被以后年度盈利所弥补完。并且还在连续5年弥补亏损期限内的亏损就是未弥补亏损。

    皖江城市带有哪些城市,皖江城市带发展有哪些优势

    我国为了实施协调各区域之间的发展战略,划分了各种大大小小的城市带,现在不少城市带的发展都已经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本文主要带大家了解下皖江城市带。

    股票软件《赢家江恩证券分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