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 赢家财富网 作者:佚名

    摘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002153)、股吧】           编号:2019-42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截至2019年10月18日,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8名首次激励对象因离职放弃被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74,480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尚有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未将已获授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未行权股份共计45,071股。以上因离职放弃的股票期权以及因行权期限届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19,551股全部失效。鉴于以上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对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并注销失效期权。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62名调整为454名,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693.76万股调整为681.8049万股,共注销119, 551股失效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董事赖德源先生为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其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参与表决。

      《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2019-44)详见2019年10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调整后的《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2019年10月18日)》详见2019年10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律师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股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详见2019年10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截至2019年10月18日,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届满,鉴于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公司董事会同意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可行权期限原则上为2019年10月18日至2020年10月17日(法定禁止行权期除外)。公司股权激励行权事宜,需待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实施,行权价格为25.14元/股。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董事赖德源先生为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其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参与表决。

      《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2019-45)详见2019年10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2019年10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律师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股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详见2019年10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鉴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期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董事赖德源先生为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其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参与表决。

      《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审核完成后方能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编号:2019-43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其决议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截至2019年10月18日,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8名首次激励对象因离职放弃被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74,480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尚有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未将已获授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未行权股份共计45,071股。以上因离职放弃的股票期权以及因行权期限届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19,551股全部失效,公司拟对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并注销失效期权。公司监事会同意对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以及注销失效期权。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本次调整是合法、有效的,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2019-44)详见2019年10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截至2019年10月18日,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届满,鉴于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公司监事会同意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公司对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可行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条件、行权价格、行权期限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2019-45)详见2019年10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且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可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

      《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审核完成后方能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19-44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由462名调整为454名;

      2、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693.76万股调整为681.8049万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为751.76万股调整为739.8049万股。

      3、因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尚处于第一个行权期,故本次对预留部分股权不做任何调整。

      4、公司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119, 551份。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股份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6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2016年8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为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严格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备忘录等配套制度规定,公司对《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并于2016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2016年8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2016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确定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为: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800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738.5万股,预留61.5万股),首次授予对象510人,行权价格为25.38元,自授权日开始经过24个月的等待期,在满足行权条件的前提下,在可行权日按照30%、30%、40%的行权比例分三期行权。详见2016年9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2016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10月18日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510名调整为506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00万份(首次授予738.5万份,预留61.5万份)调整为797.28万份(首次授予735.78万份,预留61.5万份)。详见2016年10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5、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且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完成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石基JLC2;期权代码:037724。首次授予506名激励对象735.78万股股票期权,授予价格25.38元,期权有效期60个月,等待期24个月,分三期行权。详见2016年11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6-71)。

      6、2017年7月7日,鉴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原行权价格25.38元/股调整为25.34元/股(行权价格保留两位小数)。详见2017年7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17-36)。

      7、2017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06名调整为494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97.2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735.78万股,预留61.5万股)调整为786.23万股(其中首次授予724.73万股,预留61.5万股),同时同意向32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61.5万股股票期权。详见2017年8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8、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完成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石基JLC3;期权代码:037747。预留授予32名激励对象61.5万股股票期权,授予价格25.34元/股,期权有效期48个月,等待期24个月,分两期行权。详见2017年9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7-47)。

      9、2018年6月22日,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原行权价格25.34元/股调整为25.24元/股(行权价格保留两位小数)。详见2018年6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18-33)。

      10、2018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94名调整为462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2名调整为29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86.23万股(其中首次授予724.73万股,预留61.5万股)调整为752.7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693.76万股,预留59万股),详见2018年10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2018-46)。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个行权期自2018年10月18日起至2019年10月17日止(法定禁止行权期除外),第一期行权涉及激励对象462人(首次授予),可行权期权数量208.128万份,详见2018年10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2018-47)以及《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2018-48)。

      11、2018年10月2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44.5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2.02万股,预留2.5万股)的股票期权注销事项。详见2018年10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2018-49)。

      12、2019年6月4日,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原行权价格25.24元/股调整为25.14元/股(行权价格保留两位小数)。详见2019年6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19年)》(2019-30)。

      13、2019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29名调整为27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52.7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693.76万股,预留59万股),调整为751.7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693.76万股,预留58万股),详见2019年8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预留股份)》(2019-35)。2019年8月1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经调整的1万股预留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同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公司预留部分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个行权期自2019年8月8日起至2020年8月7日止(法定禁止行权期除外),第一期行权涉及激励对象27人(预留部分),可行权期权数量29万份。详见2019年8月10日、2019年8月21日分别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2019-36)、《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2019-37)。

      二、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情况

      1、关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调整

      截至2019年10月18日,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462名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放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74,480股,公司董事会决定对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62名调整为454名。

      调整后的《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2019年10月18日)》详见2019年10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2、关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

      A、调整离职人员对应的期权数量

      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693.76万股,截止本公告日,因首次授予462名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放弃股权激励期权共计74,480股,故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86.312万股;

      B、调整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的期权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208.128万股)已经结束,共444名激励对象行权203.6209万股,尚剩余未行权期权数量45,071股,上述未行权股份已失效,故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最终调整为681.8049万股。具体如下:

      ■

      注:(1)调整前,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为751.76万股;调整后,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为739.8049万股;本次对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不做任何调整。

      (2)“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系依据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公司股本总额1,069,111,331股计算得出。

      3、注销部分期权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5,071份股票期权已失效;

      (2)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离职,其被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74,480份失效;

      上述失效期权将由公司申请注销,共计需注销119,551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股份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核实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本次调整是合法、有效的,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部分股票期权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失效期权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本次调整是合法、有效的,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部分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同意对已失效的119,551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审议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首次部分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的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19-45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454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占其所获授股票期权总数量的30%,共计204.9360万份,行权价格为25.14元/份;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6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2016年8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为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严格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备忘录等配套制度规定,公司对《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并于2016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2016年8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2016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确定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为: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800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738.5万股,预留61.5万股),首次授予对象510人,行权价格为25.38元,自授权日开始经过24个月的等待期,在满足行权条件的前提下,在可行权日按照30%、30%、40%的行权比例分三期行权。详见2016年9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4、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2016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10月18日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510名调整为506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00万份(首次授予738.5万份,预留61.5万份)调整为797.28万份(首次授予735.78万份,预留61.5万份)。详见2016年10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

      5、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且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完成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石基JLC2;期权代码:037724。首次授予506名激励对象735.78万股股票期权,授予价格25.38元,期权有效期60个月,等待期24个月,分三期行权。详见2016年11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6-71)。

      6、2017年7月7日,鉴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原行权价格25.38元/股调整为25.34元/股(行权价格保留两位小数)。详见2017年7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17-36)。

      7、2017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06名调整为494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97.2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735.78万股,预留61.5万股)调整为786.23万股(其中首次授予724.73万股,预留61.5万股),同时同意向32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61.5万股股票期权。详见2017年8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8、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完成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石基JLC3;期权代码:037747。预留授予32名激励对象61.5万股股票期权,授予价格25.34元/股,期权有效期48个月,等待期24个月,分两期行权。详见2017年9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7-47)。

      9、2018年6月22日,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原行权价格25.34元/股调整为25.24元/股(行权价格保留两位小数)。详见2018年6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18-33)。

      10、2018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94名调整为462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2名调整为29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86.23万股(其中首次授予724.73万股,预留61.5万股)调整为752.7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693.76万股,预留59万股),详见2018年10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2018-46)。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个行权期自2018年10月18日起至2019年10月17日止(法定禁止行权期除外),第一期行权涉及激励对象462人(首次授予),可行权期权数量208.128万份,详见2018年10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2018-47)以及《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2018-48)。

      11、2018年10月2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44.5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2.02万股,预留2.5万股)的股票期权注销事项。详见2018年10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2018-49)。

      12、2019年6月4日,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原行权价格25.24元/股调整为25.14元/股(行权价格保留两位小数)。详见2019年6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19年)》(2019-30)。

      13、2019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29名调整为27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52.7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693.76万股,预留59万股),调整为751.7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693.76万股,预留58万股),详见2019年8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公告(预留股份)》(2019-35)。2019年8月1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经调整的1万股预留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同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公司预留部分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个行权期自2019年8月8日起至2020年8月7日止(法定禁止行权期除外),第一期行权涉及激励对象27人(预留部分),可行权期权数量29万份。详见2019年8月10日、2019年8月21日分别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2019-36)、《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2019-37)。

      二、关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1、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从授权日(2016年10月18)开始经过24个月的等待期,且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自授权日(2016年10月18)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第二个行权期自2019年10月18日起至2020年10月18日止(法定的禁止行权期除外),具体可行权日期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确定。第二个行权期可申请行权的比例为激励对象获授期权总量的30%。截止2019年10月18日,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已结束,第二个行权期等待期已届满。

      2、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

      综上所述,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可以行权。本期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行权期限

      行权期限原则上为2019年10月18日至2020年10月17日(法定禁止行权期除外)。公司股权激励行权事宜及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日期,待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确定并实施。

      2、行权股票的来源

      股票期权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3、行权价格

      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5.14元/份。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派息、配股、增发等事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

      注:

      a. 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b. 对于上表所列的获授股票期权数量681.8049万份包含目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行权的第一期股票期权3.192万股。

      c. 《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2019年10月2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5、本次行权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6、可行权日: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的规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四、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将直接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六、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根据《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剩余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

      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股票期权行权外,本公告日前6 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八、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当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若本次可行权的204.9360万份股票期权全部行权,预计公司净资产将因此增加5,152.0910万元,其中:总股本增加204.9360万股,计204.9360万元,资本公积增加4,947.155?0万元,本期股票期权的行权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非常小。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二)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Model)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十、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审议事项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等有关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未发生《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公司对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条件、行权 价格、行权期限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不向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本次行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相关安排。

      十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截至2019年10月18日,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24个月等待期已届满。鉴于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公司监事会同意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公司对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条件、行权价格、行权期限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

      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期行权期行权事宜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十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18日


    关键词:

    董事会,石基信息

    审核:yj149 编辑:yj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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