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主体是什么,保险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摘要: 保险合同需要生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不过不少人对保险合同并不了解,比如说保险合同的主体,那么,保险合同的主体是什么大家知道吗?保险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保险合同的主体是什么?保险合同的主体分为三类,即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关系人和保险合同辅助人。
(一)保险合同当事人
1.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与投保人订立合同收取保险费的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在我国,是指保险公司。保险人除取得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授予的资格外,还必须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
2.投保人,是指已经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二)保险合同当事人
1.被保险人是指当保险事故或事件发生在其财产或身体上并遭受损失时,有权向保险人要求赔偿或给付的人。
2.受益人,也称保险受益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有权要求赔偿的人。
(三)保险合同辅助人
1.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代理合同或委托书向保险人收取报酬,并在规定范围内代表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的人。保险代理是一种特殊的代理制度,表现在:
2.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是指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订立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根据被保险人的利益收取劳动报酬的人,保险经纪人的劳动报酬由保险公司按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支付。
保险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1)违反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是最基本的违约,即人们通常意义上的违约。保险合同的形式主要以保险条款为代表,保险条款中当事人的义务经历了只规定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义务,然后既规定被保险人的义务又规定保险人的义务的过程。
(2)违反保险法、合同法、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也构成一种违约保险合同。因此,合同法或《保险法》不会过多规定当事人的义务,但也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义务。
保险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违约金没有法律标准,但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等于一方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金额。违约金过高(超过损失金额30%)的,一方当事人请求减少违约金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调整违约金数额;同样,如果违约金过低,守约方也可以请求法院增加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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