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600382)、股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董事李杏女士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
李杏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李杏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姓名:李杏
联系电话:0753-3327282
传真:0753-3338549
电子邮箱:gdmzh@gdmzh.com
办公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9日
明珠集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