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达两次提前使用募集资金 用于偿还贷款等
摘要: 9月6日,作为贝斯达主办券商,天风证券披露公告称,在对贝斯达进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核查中,发现贝斯达2015年、2016年均存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天风证券表
9月6日,作为贝斯达主办券商,天风证券披露公告称,在对贝斯达进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核查中,发现贝斯达2015年、2016年均存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
天风证券表示,在协助贝斯达进行股票发行时,已告知贝斯达在其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在股份登记函获得前,贝斯达未告知天风证券其提前使用了募集资金。
对此,当日贝斯达发布公告称,在2015年股票发行过程中,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存在使用64.40万元募集资金支付工程款的情形;在2016年股票发行过程中,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原材料、支付经营费用、归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的情形。
天风证券称,在发现上述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问题后,立即要求贝斯达进行整改。天风证券提醒称,上述事项构成违规提前使用募集资金,存在公司治理风险,若未能及时纠正和规范,可能会使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害,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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