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一信息所所长贪污30万公款 被判缓刑3年
摘要: 4月18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中国石油一信息所所长贪污30万元公款的刑事判决书,对其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钱某,男,1967年10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
4月18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中国石油(601857) 一信息所所长贪污30万元公款的刑事判决书,对其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钱某,男,1967年10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管道科技中心规划与信息所所长。因涉嫌犯贪污罪于2017年8月1日被文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5日被文安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同年9月30日经文安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同年12月1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5月,被告人钱某利用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管道科技中心规划与信息所所长的职务便利,以管道科技研究中心的名义与北京华网赛福管道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虚假的技术服务合同,从中套取科研经费40万元,被告人钱某将其中30万元据为己有。
2017年11月8日,被告人钱某将非法所得的30万元公款上缴至文安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钱某被动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钱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管道科技中心规划与信息所所长的职务便利,利用虚假合同骗取科研中心公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以被告人钱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被告,中国石油,贪污,然气,管道分公司管道科技中心规划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