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受理雅百特索赔案
摘要: 在半年的等待之后,雅百特索赔一案的管辖法院终于明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京中院”)近日下发受理案件通知书,将立案审理投资者向雅百特索赔的案件。南京中院立案审理“你诉与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半年的等待之后,雅百特索赔一案的管辖法院终于明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京中院”)近日下发受理案件通知书,将立案审理投资者向雅百特索赔的案件。
南京中院立案审理
“你诉与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在发给某投资者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上,南京中院如是写到。
2017年12月15日晚间,雅百特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雅百特于2015至2016年9月通过虚构海外工程项目、虚构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等手段,累计虚增营业收入 58312.41 万元,虚增利润 25650.11万元。其中,2015年虚增收入48182.17万元,虚增利润23226.34万元,虚增利润金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73.08%;2016年1至9月虚增收入10130.24万元,相应虚增当期利润2423.77万元,占2017年1至9月份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9.74%。上述财务数据通过雅百特2015年年报、2016年半年报以及2016年三季报公布。由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凡在2016年3月25日至2017年4月7日期间买入雅百特并在2017年4月7日当天尚未清仓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且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处罚决定书下发之后,很快就有投资者提起诉讼,但法院当时并未予以受理。当时的难点在于,雅百特的注册地在江苏,而办公地在上海,到底由哪个地方的法院来审一直没有明确。如今,随着南京中院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显示该案的审理将由南京中院负责。
此前曾承诺赔偿
雅百特虚假陈述案件曾引起巨大轰动,并被证监会认为是新的造假动向。而公司也曾于去年表示会承担赔偿责任。但时至今日,公司并未提出任何赔偿方案。
2015年7月,成立仅5年多的雅百特未经审计的估值不到3亿元,却在借壳中联电气时签署《业绩补偿协议》,承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净利润数分别达到2.55亿元、3.61亿元和4.76亿元。而雅百特2012年至2014年净利润分别仅为1287.92万元、2010.15万元和10247.39万元,承诺的利润远高于其过往的业绩表现。2016年3月份,雅百特因无法实现借壳上市的业绩承诺,通过伪造国外政要信函和工程合同等形式,虚增了2015年至2016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进行重大财务造假。由于伪造外国政要信函的情节,该案甚至在外交部的新闻发布会上被提及。
去年12月15日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发言人的表态极为严厉,把雅百特案作为一个新的违规典型来看待。“雅百特案反映出上市公司实施跨境财务造假的新动向,该案的成功查处表明,在跨境执法协作框架下,任何违法行为都难逃法网,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说。在此之后,雅百特的新闻发言人在2017年12月21日的公开路演中声明,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时至今日,公司并未发布任何赔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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