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达医疗未及时披露子公司重大诉讼收警示函
摘要: 迈达医疗(832596.OC)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吉林省迈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迈达医疗未能及时披露控股子公司长春迈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201
迈达医疗(832596.OC)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吉林省迈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迈达医疗未能及时披露控股子公司长春迈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2018年发生的重大诉讼。该诉讼涉案金额为1,170.60万元,占公司2017年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41.05%。挂牌公司将募集资金中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途的400万元用于装修新建设厂区,变更募集资金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迈达医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七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使用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王泽义、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龙姣未能勤勉尽责,规范公司治理,保证公司及时披露信息,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和第1.5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迈达医疗、王泽义、王龙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于上述惩戒,全国股转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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