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6亿转让16家控股电站子公司控制权 爱康科技收关注函
摘要: 12月16日,获悉,A股公司爱康科技(002610.SZ)收到中小板关注函。
12月16日,获悉,A股公司爱康科技(002610.SZ)收到中小板关注函。
2020年12月15日,爱康科技披露《关于公司出售光伏电站资产包的公告》,拟将持有的南召县中机国能电力有限公司等16家控股电站子公司控制权转让给泰兴市智光人才科技广场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人才广场”),转让对价合计为3.76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电站项目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此前,爱康科技与项目公司存在股东往来款,本次交易中人才广场将按持股比例以借款形式提供给项目公司清偿部分股东往来款合计30,656.02亿元,剩余未收回的股东往来款形成财务资助。同时,爱康科技继续对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新增审议对外担保额度合计18.94亿元。
中小板管理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要求爱康科技认真核查并说明以下内容:具体说明本次交易仅出售上述项目公司51%或50%股权的原因,结合股权交割进度等说明交易预计获得的损益及对上市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是否存在通过资产出表形式进行年末突击创利的情形。
同时,中小板管理部发现,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各项目公司出具的以2020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全部项目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合计为3.31亿元,评估值为7.38亿元,评估增值率为123.2%。对此要求公司结合评估参数的设置和选取依据、具体评估过程,说明评估作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爱康科技将在项目公司控制权交割给人才广场之日起5年内,确保人才广场实现每年平均不低于出资额年化6.5%的净收益率,否则每年承担差额补足义务。中小板管理部要求说明爱康科技提供差额补足义务的原因及合理性,差额补足义务对爱康科技未来年度可能的财务影响,年化6.5%收益率的确定依据和合理性,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
最后,中小板管理部要求按照深交所《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格式》的要求,爱康科技补充披露事项:标的及其核心资产的历史沿革,出让方获得该项资产的时间、方式和价格,运营情况(包括出让方经营该项资产的时间、该项资产投入使用的时间、最近一年运作状况等),近三年又一期的股权变动及评估情况;,标的公司与爱康科技经营性往来情况,包括不限于往来对象、余额、结算期限等,并说明交易完成后是否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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