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公司仍认定黄永军为实控人具体依据,东方通收关注函
摘要: 1月22日,了解到,A股公司东方通(300379.SZ)收到创业板关注函。
1月22日,了解到,A股公司东方通(300379.SZ)收到创业板关注函。
2021年1月15日,东方通披露了《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公告),1月19日,东方通披露了《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暨权益变动的补充公告》(以下简称补充公告)。公告显示,东方通原实际控制人张齐春于2018年1月15日与东方通董事长兼总经理黄永军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委托协议),张齐春将所持全部东方通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委托给黄永军行使,黄永军成为东方通实际控制人。目前委托协议已到期且未进行延期,黄永军持东方通有表决权的股份下降至总股本的7.97%,东方通仍认定黄永军为实际控制人。创业板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要求东方通对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结合东方通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成员构成、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日常经营管理安排,说明仍认定黄永军为实际控制人的具体依据,委托协议到期是否可能导致黄永军无法对董事会形成有效控制,如是,要求充分提示风险并说明对东方通生产经营的影响。
结合东方通股权结构,说明黄永军所持股份能否对东方通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成员提名及表决等事项产生有效控制,是否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等相关规则对实际控制人认定的要求。如否,要求对东方通控制权稳定性风险进行充分揭示,并说明未来维持控制权稳定的具体措施。
转载声明:本文为原创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否则为侵权。
风险提示
:
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东方通,黄永军,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