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等信披不及时,*ST天马等遭通报批评
摘要: 4月21日,资本邦获悉,*ST天马(002122.SZ)及相关高管日前遭深交所通报批评。
4月21日,资本邦获悉,*ST天马(002122.SZ)及相关高管日前遭深交所通报批评。
*ST天马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ST天马是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合基金”)的唯一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实际控制诚合基金。根据公告,2017年5月22日,诚合基金与*ST天马实际控制人徐茂栋控制的企业霍尔果斯市微创之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创之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诚合基金以16.61亿元向微创之星购买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基石”)99.99%股权。
诚合基金收购喀什基石股权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16.61亿元,占*ST天马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7.23%。*ST天马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8年4月28日才予以披露,并分别在2019年3月11日、2019年3月29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ST天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0.2.4条、第10.2.5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0.2.4条、第10.2.5条的规定。
*ST天马时任董事长傅淼、时任董事长徐茂栋和时任总经理陶振武在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规定,对*ST天马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的规定,经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徐茂栋、时任董事长傅淼和时任总经理陶振武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深交所指出,对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给予的处分,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风险提示:资本邦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ST天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