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对富盛德出具警示函
摘要: 讯(记者黄灵灵)5月18日,深圳证监局公告称,经查,深圳市富盛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富盛德”)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部分私募基金产品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完成备案手续的情
讯(记者 黄灵灵)5月18日,深圳证监局公告称,经查,深圳市富盛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富盛德”)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部分私募基金产品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完成备案手续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深圳证监局表示,戴朝辉从2016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富盛德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