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 互联网 作者:佚名

    摘要: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25日(星期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2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002950)、股吧】    公告编号:2020-038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25日(星期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2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会议由董事长崔金海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与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崔金海、杜先举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崔金海、杜先举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奥美医疗(湖北)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    公告编号:2020-039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5月25日(星期一)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2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习云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与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关于与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26日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参考市场化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事项。

      二、对关于审议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参考市场化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已经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尚须股东大会审批。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莉萍、陈仕国、蔡元庆、赵剑华

      2020年5月25日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与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

      一、关于与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与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参考市场化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对关于审议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审议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认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莉萍、陈仕国、蔡元庆、赵剑华

      2019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    公告编号:2020-041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医疗”或“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崔金海、杜先举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须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情况

      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国药奥美”)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湖北省枝江市

      3.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口罩、医用口罩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医用防护服、一般防护服、隔离服、医疗卫生材料、医用敷料、ⅠⅡ类医疗器械、纺熔布、纺粘布、熔喷布、家居卫生用品、劳保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杜先举、公司副总裁崔东宁担任国药奥美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崔辉担任国药奥美总经理。国药奥美为公司关联方。

      三、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公允性与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与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下称“国药器械”)签署的投资协议载明“原则上双方将合资公司(指“国药奥美”)作为共同唯一口罩生产平台”,因此公司将与国药奥美发生相关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

      1.厂房或仓库租赁。国药奥美拟租用奥美医疗现有厂房作为生产场所,租用奥美医疗现有仓库作为仓储场所。该等交易将参考市场化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

      2.灭菌服务。由于国药奥美不自建灭菌产能,其拟向奥美医疗采购灭菌服务。该等交易将参考市场化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

      3.管理咨询等服务。鉴于公司在医疗器械生产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且在枝江当地拥有完善的后勤保障系统,国药奥美拟向奥美医疗采购相应的管理、后勤服务等。该等交易将参考市场化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

      4.出售机器设备。因原则上双方将合资公司作为共同唯一口罩生产平台,奥美医疗将会向国药奥美出售相关生产设备。该等交易将参考市场化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

      5.出售半成品或产成品。在国药奥美取得相关生产许可之前,其将委托奥美医疗生产若干品类产品。同时,鉴于公司为医用耗材全产业链公司,国药奥美拟向公司采购若干半成品。该等交易将参考市场化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

      6.采购产成品。在国药奥美取得相关生产许可、国药器械与奥美医疗共同将口罩产能转移至国药奥美后,奥美医疗将向国药奥美采购口罩等产成品。该等交易将参考市场化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

      四、定价原则及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因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在上述额度内进行交易的具体操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为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董事及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沟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慎审核,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事项,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    公告编号:2020-040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医疗”或“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崔金海、杜先举回避表决。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奥美”)拟向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医疗”或“公司”)采购医用防护口罩(N95)、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等商品,金额为1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情况

      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国药奥美”)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湖北省枝江市

      3.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口罩、医用口罩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医用防护服、一般防护服、隔离服、医疗卫生材料、医用敷料、ⅠⅡ类医疗器械、纺熔布、纺粘布、熔喷布、家居卫生用品、劳保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杜先举、公司副总裁崔东宁担任国药奥美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崔辉担任国药奥美总经理。国药奥美为公司关联方。

      三、定价原则与依据

      公司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参考市场化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药奥美为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下称“国药器械”)与公司合资设立的公司。本次向其出售口罩等产品,系因在国药奥美取得相关生产许可之前,其将委托奥美医疗生产若干品类产品或向奥美医疗采购若干品类产品。

      本次交易定价参考市场化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此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比重较小,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本次交易,有利于加深公司与国药奥美、国药器械等国药集团成员企业的合作,加速公司产品布局国内市场的进度。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0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董事及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沟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参考市场化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药集团奥美(湖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事项,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    公告编号:2020-042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奥美医疗(湖北)防护用品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医疗”或“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奥美医疗(湖北)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奥美医疗疾控防护用品生产基地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加速推进该项目,拟将承接该项目的公司奥美医疗(湖北)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45,000万元。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事项未超过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投资建设奥美医疗疾控防护用品生产基地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所规定的投资金额,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增加注册资本后,该项目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 企业名称:奥美医疗(湖北)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公司登记部门核准的名

      称为准)。

      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地址:湖北省枝江市。

      4. 注册资本:45,000 万元人民币,奥美医疗持有其 100%股权。

      5. 经营范围:生产与销售纺粘布、纺熔布及熔喷无纺布等防护用品基材;生产与销售手术衣、隔离服、防护服、医用洞巾等疾病感染防护用品,工业防尘、防化学污染用防护服装,医用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及高效过滤器材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    公告编号:2020-043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上午9:15至2020年6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8号田厦金牛广场A座19楼深圳市奥美迪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届时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4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6月4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二);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1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8年修订)》的要求,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前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件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6月8日(10:00—11:00、15:00—17:00),登记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8日17:00前。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8号田厦金牛广场A座19楼深圳市奥美迪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联系人:杜先举、郑晓程

      电话:0717-4212111

      传真:0717-4215989

      电子邮箱:ir@allmed.cn

      联系地址:湖北省枝江市马家店七星大道18号奥美医疗证券部

      邮编:443200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362950;投票简称:奥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8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

      股东名称:

      股东账号:

      持股数:

      法定代表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

      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

      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

      公章。

    关键词:

    奥美医疗,董事会

    审核:yj110 编辑:yj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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