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邦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摘要: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2日在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昌达路8号公司1号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资料已于2020年11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任建华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玉女士、李旭冬先生自2014年11月2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王玉女士、李旭冬先生任职已到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董事会提名张光杰先生、汪泓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汪泓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12月10日下午14:00点在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昌达路8号公司行政楼一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诺邦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