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路(000510):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
摘要: 新金路(0005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375.29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2%,其中质押4104.4533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6.36%,占公司总股本的6.74%,刘江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907.83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6%,其中质押4334.305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8.31%,占公司总股本的7.11%。
【新金路(000510)、股吧】(0005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375.29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2%,其中质押4104.4533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6.36%,占公司总股本的6.74%,刘江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907.83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6%,其中质押4334.305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8.31%,占公司总股本的7.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江东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0283.13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8%,合计质押8438.7583万股,占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82.06%,占公司总股本的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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