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股是否适合用于融券
摘要: ■桂浩明融资融券作为证券市场的基本业务,这几年来在沪深交易所得到了长足发展,它对于活跃市场交易,促进股票的价格发现,抑制无序波动发挥相应的作用。在融资融券业务的构成中,由于A股市场禁止裸卖空,
■桂浩明
融资融券作为证券市场的基本业务,这几年来在沪深交易所得到了长足发展,它对于活跃市场交易,促进股票的价格发现,抑制无序波动发挥相应的作用。在融资融券业务的构成中,由于A股市场禁止裸卖空,而证券公司所持有的可用于融券的股票品种又少,数量也有限,因此长期以来融资融券业务一直以融资为主,其占比一般都在90%以上。虽然在建立了转融通机制后,一些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将所持的流通股通过证金公司出借给证券公司,又由证券公司提供给客户用于融券,但其规模仍然较为有限。因此在市场上,人们对于融券操作的关注度是不高的,其市场影响也不大。
不过这种状况在近几年有了一定的改变。作为注册制改革的配套措施之一,新股上市后即可列为融资融券的标的,此时其流通股都在通过市值配售摇号中签的投资者手中,且分布较为分散。因此,在实践中,这类股票不太可能被出借用于融券。客观上,此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以及通过战略配售途径获得较多份额的新进股东,将所持有的限售股借出去,成为融券的标的。当初作出这样的安排,据说是考虑到新股上市后可能因为流通股数量少而被炒作,为避免由于短期内供求关系失衡所导致的股价异常波动,提供部分限售股用于融券,有利于平抑价格。现在,股票市场已经实现了全面注册制,(紧转5版)
流通股,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