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再融资必要性受到发审会关注
摘要: 日前,证监会公布了杭萧钢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发行可转债申请的反馈意见,发审委员们重点提出了11个问题,具体如下:1。申请人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亿元,全部用于“杭萧钢构旧厂区(房)改造——
日前,证监会公布了杭萧钢构(600477) (以下简称申请人)发行可转债申请的反馈意见,发审委员们重点提出了11个问题,具体如下:
1。申请人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亿元,全部用于“杭萧钢构旧厂区(房)改造——万郡绿建产品体验中心项目”,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1)募投项目投资构成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及合理性,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2)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
(3)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入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4)是否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的资金。
(5)体验中心项目的具体用途、经营模式及盈利模式,申请人是否已有运营经验,募投项目与主营业务的区别与联系,申请人是否具备开展募投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资金等方面的资源储备及业务基础。请结合报告期同类业务的效益情况(如有)及可比上市公司同类项目的建设、运营及效益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依据及谨慎性。
(6)根据募集说明书披露,体验中心共约有12,000个展位,分3层,并在三年内逐步推广。2018年下半年预计推广展位数约4,000个展位,2019年预计推广展位数约8,000个,2020年预计推广展位数约12,000个。请申请人说明展位占用量的预测依据,是否已签订相关意向性合同或已有意向性客户,展位是否能充分推广。
(7)本次旧厂区(房)改造建设体验中心项目是否变相用于住宅或商业用途,若是,请予以调减。
2。截至2017年9月30日申请人货币资金余额约6.19亿元。请申请人结合货币资金使用安排、本次发行前后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的比较、银行授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等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3。报告期内,申请人其他业务收入及毛利迅速增长。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其他业务开展的主要情况及财务情况,其他业务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
4。本次募投项目为万郡绿建产品体验中心项目,请申请人详细说明该项目的运营模式及盈利模式,是否涉及非主业的新业务,是否涉及商业地产。申请人选择体验中心作为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考虑,相关人员储备、市场等方面的资源储备及业务基础是否充足。
5。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内申请人及其子公司从事住宅房地产及商业地产开发、销售的情况,房地产业务收入利润占比,有无住宅及商业用地储备,有无正在开发的住宅房地产或商业地产项目或者在售楼盘。
6。申报材料显示,申请人子公司万郡包头存在为商品房承买人提供商品房按揭贷款担保的情形,担保金额合计为59,402.74万元。请申请人说明前述大额对外担保的合规性,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7。请申请人于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中充分提示以下风险:未来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时,转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以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8。请申请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说明最近一期末累计债券余额的明细情况,包括债券种类、名称、余额、利率、期限等情况,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9。请保荐机构对申请人《公司章程》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条款、上市以来现金分红政策实际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核查并发表意见,并对申请人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是否符合公司章程核查并发表意见。
10。请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部分,结合可转债的品种特点、转债票面利率与可比公司债券的利率差异、转股价格与正股价格的差异等,充分提示可转债价格波动甚至低于面值的风险。
11。请申请人公开披露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同时请保荐机构就相应事项及整改措施进行核查,并就整改效果发表核查意见。
(原标题:杭萧钢构:再融资必要性受到发审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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