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控股:业绩承诺方未完成业绩补偿遭监管
摘要: 10月8日,远大控股发布公告称,宁波至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金波等26位股东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10月8日,远大控股发布公告称,宁波至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金波等26位股东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深交所表示,远大控股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宁波至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波、吴向东、许强等26位股东购买所持远大物产合计48%的股权并于2016年完成实施。26位股东与公司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及其补充协议,对远大物产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业绩承诺了补偿义务。由于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补偿实施方案。补偿实施方案规定所有补偿方案在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一年内实施完毕。截至目前,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补偿实施方案的时间已超过一年,但是26位股东尚未完成所有的业绩补偿义务。
深交所称,希望上述股东吸取教训,尽快履行相关业绩补偿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及本所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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