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通道业务区别对待 突出存量业务风险控制
摘要:
事件描述8月17日银保监会下发《信托部关于加强管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托函
【2018】37号,下称37号文),要求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加强信托业务及创新产品监管。此为落实资管新规配套系列文件,旨在加强信托监管,推进信托产品过渡期整改,实现平稳落地。
事件点评承接资管新规,明确通道及过渡期整改要求。37号文对信托资管业务的重点工作作出了安排并明确了重要时间节点,主要内容一是提出要对信托通道业务“区别对待”,但未提及“善意、恶意”划分,支持信托公司开展符合监管要求、资金投向实体经济的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二是对过渡期进行安排,信托公司可以发行存量老产品对接,但不得再发行或存续违反资管新规的信托产品。三是突出了存量产品整改的风险控制,提出要引导信托公司规范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把握好监管工作的节奏和力度。四是明确公益(慈善)信托、家族信托不适用《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此次针对信托业务的通知与资管新规一脉相承,与《银行理财》《私募理财》等规则共同组成配套细则的体系。强调了严格落实资管新规的要求,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根据资管新规的要求,对于通道业务、存量业务的整改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坚持破刚兑、除嵌套、降杠杆、控非标的政策方向。
投资建议这次通知的内容重点不是对信托业务开展中细节要求的设置,而是对重点工作的一些部署。在过渡期及通道业务的开展上进行明确,但产品的设计等要求上并没有细化,后续可能会继续出台细化要求的文件来进行指导。37号文重点在于引导信托公司转型发展,统筹规划信托监管工作。而严监管的形式是未来监管的趋势,信托公司的业务将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资金端上,监管压力下,来自银行理财和其他资管产品的资金受到挤压,市场资金面整体偏紧,资金成本较高;资产端上,实体融资需求叠加信用风险暴露,信托资金投向上谨慎评估项目风险。家族信托、财产权信托等业务得到监管的支持,鼓励信托公司回归信托业务本源,实现各项业务的均衡发展。在降杠杆的背景下,信托行业迎来转型阵痛期,倒逼信托公司转型发展、优化业务结构,打开新的业务空间。
服务高净值客户,发力财富管理,服务实体经济,提升发展质量,这也是资管新规的意见要求。未来行业通道业务收缩速度可能会有所放缓,行业整体报酬率缓慢提升的过程中,信托公司业务收入减少的压力缓解,在这个过程中大型信托公司优势突出,资本实力支撑及领先的业务布局优势明显。
风险提示监管政策趋严,证券市场景气度波动,行业竞争加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