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有哪些,该怎样进行认定呢,职工在食堂不慎摔倒算工伤吗?
摘要: 虽然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也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但这属于比较特殊的工伤情况,因此在实际进行认定的时候,法律中规定的认定条件与普通工伤的认定条件不一样。那么在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是怎样的?如果有需要法律援助咨询的朋友,可以找相关律师咨询。
虽然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也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但这属于比较特殊的工伤情况,因此在实际进行认定的时候,法律中规定的认定条件与普通工伤的认定条件不一样。那么在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是怎样的?如果有需要法律咨询援助的朋友,可以找相关律师咨询。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虽然也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属于特殊的工伤情形,因此法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与普通工伤不同。那么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给大家带一个这个问题的分析。
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是怎样的?
对于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造成的伤害是否认定为工伤等案件,应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保护工伤事故受害人的利益出发,结合劳动者的通勤时间、通勤路线、通勤目的,充分理解《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1.关于上下班路上的时间因素。
上下班途中,要求时间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根据劳动者通勤距离的远近、使用的交通工具不同、交通状况不同,可以认为是合理时间范围内的通勤时间。但也要考虑迟到或早退的因素。即使员工在工作时间受伤,也可能是因为员工迟到或早退。公司可以对员工迟到或早退进行处罚,但不能否认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即此时员工仍可能构成工伤。
另外,要正确处理好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和用人单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的关系。在用人单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的劳动者,当然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如果不在用人单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下班,如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或早退,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的劳动者,仍应当认定为工伤。这是因为在工伤保险中,国际上公认的两个原则是用人单位单方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劳动者是否有过错,只要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受伤劳动者就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上下班途中的路线因素。
根据《江苏省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苏老舍一六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走合理的路线,而不是必要的路线或最近的路线。合理的路线可以是地面路线、地下路线,甚至是高空路线(高架)或河流穿越等。各种路线只要能快速、低成本或安全性好的衔接,都可以认为是合理路线;居住或工作的地方可以有两个以上,有两个不同的方向。无论选择哪个地点,哪个方向,只要是为了下班的目的,在合理的时间都可以认为是合理的路线;工人选择的与其他人通勤的绕行路线、被因修路和其他原因改道的路线、购买食物和返回父母或子女家的路线都可以被认为是合理的路线。但如果下班后故意绕道或者换个方向回家,或者上下班一般需要一个小时,但中间要三个小时才能逛完,显然违反了连续性原则,一般不应该认定为工伤。
3.关于上下班途中的目的要素。
也就是说,职工发生机动车事故,必须是以下班为目的,而不是中途外出工作,因公外出时可能造成伤害,或者在执行职务时受到事故伤害,可能构成工伤,但不是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造成的。员工在上下班途中从事其他活动,是员工日常生活的必要和合理要求,没有在合理时间内以上下班为目的改变合理路线的,应视为“上下班”,我们认为客观因素也是最重要的;否则,即使在合理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上,也不应被视为“上下班”。
员工在食堂吃饭摔倒是工伤吗?
如果是员工自己选择的就餐地点,外出就餐滑倒会造成身体伤害,是否能构成工伤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是单位指定的就餐场所,如单位食堂、指定就餐的餐厅,可以认定为工伤,因为食堂是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
以上内容简要分析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是什么”的问题。可以了解到,在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时,要注意法律规定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条件与一般的工伤认定条件不太一样。这时候就需要结合交通事故中劳动者的事故责任,才能确定是否构成工伤。一般情况下,工人对事故负全责或主要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这些都是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咨询的问题,请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