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人寿深圳违法虚构团体业务财务数据
摘要: 深圳保监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团体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行为。深圳保监局表示,建信人寿深圳分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根
深圳保监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团体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行为。
深圳保监局表示,建信人寿深圳分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予罚款22万元。
同时,深圳保监局表示,佘小红时任建信人寿深圳分公司上总经理,分管团体业务,是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蒋凌云时该公司团体业务部部门总经理,亦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深圳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订)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二人均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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