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存在推荐间接持股公司挂牌等两大问题 股转责令改正
摘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讯股票(微信号:istocknews)消息全国股转系统3月1日发布监管公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在推荐山东宏力热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宏力能源,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和讯股票消息 全国股转系统3月1日发布监管公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在推荐山东宏力热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宏力能源,证券代码:832556)和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亚锦,证券代码:830806)挂牌的过程中,存在推荐间接持股公司挂牌以及尽职调查工作底稿不健全,工作底稿与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信息不一致两大问题被全国股转系统责令改正。
在推荐宏力能源申请挂牌时,中泰证券通过全资子公司鲁证创投,以发起人股东身份间接持有宏力能源7.19%的股份(至2015年8月可解除限售)。《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中泰证券与鲁证创投于2014年9月24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受让270万股用于做市。2015年7月,中泰证券通过参与定增获取宏力能源150万股,并于2016年3月22日开始为宏力能源提供做市报价服务。直至2016年7月检查组入场,中泰证券与鲁证创投未按约定转让股份,鲁证创投依然持有宏力能源7.19%的股份。
同时,全国股转表示宏力能源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存在工资明细表缺失,仅有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缺少三会会议记录;坏账准备政策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的实际计提比例披露不一致的问题。
中泰证券在ST亚锦尽职调查工作底稿中存在付款测试样本混到收款测试样本;固定资产盘点表中记录了账面数量,未记录盘点数量的问题。
全国股转系统认为,中泰证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构成推荐间接持有7%以上股份公司挂牌和未勤勉尽责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违规情形。决定对中泰证券采责令改正并于3个月向全国股转提交书面改正方案,并按期改正完毕。 :
证券,能源,全国,转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