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丢失发票 巨安股份被处罚款200元
摘要: 8月13日,巨安股份因丢失发票被处罚款200元。据悉,巨安股份因丢失发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对此,原运城空港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发票份数在
8月13日,巨安股份因丢失发票被处罚款200元。
据悉,巨安股份因丢失发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对此,原运城空港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发票份数在5份以下,决定处200元罚款。
因丢失发票被,处罚,据悉,因丢失发票,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