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锋股份等因信息披露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摘要: 8月19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了关于对上海音锋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音锋股份(833740)”)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告显示,2018年6月21日,音锋股份出售子公司湖
8月19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了关于对上海音锋【机器人(300024)、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音锋股份(833740)”)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2018年6月21日,音锋股份出售子公司湖州英锋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英锋)95%股权,湖州英锋资产总额占音锋股份资产总额的44.78%、净资产占音锋股份净资产的98.92%,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的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对上述重大资产重组,音锋股份未及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暂停转让,也未按照重大资产重组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赵平、朱珍伟负有责任,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违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决定对上海音锋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赵平、朱珍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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