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月科技精选层小IPO方案:发行价格不低于9.80元/股
摘要: 10月1日,星月科技(832510.OC)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
10月1日,星月科技(832510.OC)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据悉,星月科技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等相关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星月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及挂牌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本次发行股票的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3、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本次未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200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在内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380万股。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180万股)。
4、本次发行对象范围: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发行对象为已开通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规则禁止购买者除外)。
5、本次发行定价方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发行前自主协商采用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6、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9.80元/股。
7、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全息三维服务平台建设及产业化应用开发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项目。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9、本次发行完成后股票在精选层挂牌的相关安排:发行完成后,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公司将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关于锁定期的要求。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星月科技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不存在《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进入精选层情形。
星月科技与2015年5月25日挂牌新三板,主要从事测绘及地理信息系统业务,涵盖从地理信息数据获取、数据处理应用到地理信息系统开发的完整业务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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