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商务税收压力大,这样减负!
摘要: 北京电子商务税收压力大,这样减负!
电商行业:
电商可以说是近10年来最风光的行业了。特别是一些大型的线上平台,今年当所有线下企业都处于停滞状态时,线上更是凸显了其优越性,相比较线下企业更具备其灵活性,并且活跃用户更多,比如,某B2C宠物电商平台,目前已经有10000多个活跃商户入驻。
这些商家在平台上向消费者销售猫粮、狗粮等产品。
而其中的资金流为:消费者购物时通过平台app付款,付款后资金即转入电商平台的银行账户。待到消费者确定收到产品后,平台扣除2%的平台使用费,再把剩余金额支付给入驻商户。
然而,该企业却遭受到了严重的税务问题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主要原因在于该平台接受消费者的资金,再支付给入驻商户,并不是销售行为,而是代收代付。
但是,该电商平台把主营业务收入(平台服务)和代收代付混淆了;
因此税务部门就将其全额确定收入了,由此给企业带来无法承受的税务负担。
针对这类问题,企业要做的是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提前做好税务筹划来规避风险、降低风险。
那么该如何解决呢?
首先是想尽千方百计避免缺少增值税进项的情况出现。
其次企业可以选在园区内成立一个或者多个个人独资企业,比如某工作室,某服务中心,某咨询中心等等,采用业务拆分或者剥离重组的方式,将某一部分的业务及纳税放在园区内享受核定征收政策,这种形式对于利润高的行业,效果更加明显。
目前申请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每年的开票限额为500万元。如超出500万元的限额会自动转为一般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需要缴纳的税种:增值税、附加税、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可申请核定征收,且分红时无需再次缴纳20%的分红个税。
企业是如何利用个人独资的模式进行降税筹划呢?
通过园区成立新公司或者分公司,享受税收洼地的优惠政策,通过对自身运营模式、业务关系的一些转变,利用新公司去对外承接部分业务,以实现有效降低企业的综合税率。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一般来说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后0.5%-2.1%,一家小规模核定征收的个独企业综合税负不会超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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