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化工控股股东股份转让事项获国资委批复
摘要: 江南化工12月20日晚间披露,12月18日,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原则同意特能集团通过受让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江南化工1.87亿股股份并接受表决权委托等方式取得江南化工控制权的整体方案。
江南化工12月20日晚间披露,12月18日,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原则同意特能集团通过受让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江南化工1.87亿股股份并接受表决权委托等方式取得江南化工控制权的整体方案。
江南化工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特能集团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盾安控股拟向特能集团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87亿股股份(无限售条件),占公司总股本的 15%,股份转让价格为7 元/股,总价款为13.11亿元。同时,盾安控股将所持江南化工14.99%股权的表决权委托给特能集团。
截至公告日,《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生效条件已全部满足。公司将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推进董事会改组以及公司章程修改等相关事宜。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特能集团将实际支配江南化工3.75亿股股份的表决权(占江南化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9%),成为江南化工的控股股东,兵器工业集团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胡心宇)
集团,江南化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