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发行融资“乱象” 受到全国股转公司处罚
摘要: 在定向发行融资中,有新三板公司因违规提前使用募集资金、实控人私下与投资者签订认购股票协议等行为,因而受到全国股转公司的处罚。不过关于挂牌公司的股票发行事项,还出现了一些特别的情况。ST林格贝:定增“不
在定向发行融资中,有新三板公司因违规提前使用募集资金、实控人私下与投资者签订认购股票协议等行为,因而受到全国股转公司的处罚。
不过关于挂牌公司的股票发行事项,还出现了一些特别的情况。
ST林格贝:定增“不了了之”被问询
6月14日,ST林格贝收到了来自全国股转公司的问询函,事情源于去年初该公司抛出的一份定增方案。
2018年2月13日,ST林格贝发布了一份股票发行方案,公司计划发行2273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每股2.5元,认购对象包括一家公司及20名自然人,认购金额合计5682.5万元。
该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这份发行方案,至今已经超过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发行事项12个月的有效期。
不过在这份定增方案披露后,该公司至今没有发行事项的后续进展,既未披露发行认购公告,也没有将定增事项提交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股转公司直指,ST林格贝违反了新三板公司股票发行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
对此,股转公司要求该公司全面自查股票发行行为,详细说明公司上述行为、这次股票发行的进展,以及针对这次定增的下一步计划。
除此之外,ST林格贝还被要求说明,是否与投资者私下签订了《股权认购协议》或《认购意向书》等类似协议,是否向投资者收取认购款、意向金等款项。股转公司还问及,如果存在私下签协议的行为,是否有投资者要求公司退还上述款项,公司是否有退还款项的安排。
资料显示,ST林格贝在2018年8月30日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并未提到上述发行融资事项。并在公告中称,2018年上半年度,公司股票发行募集资金被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使用及存放。
值得一提的是,在披露上述发行融资计划不到两个月,该公司公告计划申请终止挂牌新三板,并于2018年5月3日宣布终止IPO计划,终止上市辅导,原因是“公司对上市规划的调整”。
在披露被“非标”的2017年年报后,去年7月该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简称由“林格贝”变为“ST林格贝”。
近期,ST林格贝尚未披露2018年年报,主办券商银河证券指出,该股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硅谷天堂:降低定增股东的持股成本
硅谷天堂关于2015年发行股票的事项,最近终于有了结果。
近日硅谷天堂披露的公告显示,6月12日,公司有关股东无偿让渡股票事项完成了股份划转,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65名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共2.17亿股,已经过户到2015年定增股东名下。
2017年10月29日新三板论坛曾报道,硅谷天堂投资者因2015年认购的定增股票大幅浮亏,与硅谷天堂围绕这次定增是否合规存在争议一事。
硅谷天堂2015年7月挂牌新三板,挂牌后不到一个月公布了上述定增方案,不过投资者却指挂牌公司在公布这份发行方案前已经开始进行定增的宣传,并收取了部分认购保证金。而硅谷天堂则表示未提前与投资者签订双方协议,真正的认购打款及签署认购协议,是在挂牌完成后的2015年8月进行的。
实际让参与上述定增投资者承压的,是公司股票的市场表现。该公司2015年10月实施的定增,机构及自然人共30名投资者合计认购了1.02亿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0元。2017年时公司股票表现低迷,2015年认购公司股票的股东,已经产生较大的“浮亏”。
对此新三板公司采取了相关行动。2018年4月开始停牌,硅谷天堂在2018年7月1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挂牌前股东出于维护支持公司发展考虑,拟通过合规适当的方式降低参与公司2015年定向增发股东的持股成本。该股2018年7月12日复牌。同时公司开始股东调解工作。
截至2019年1月下旬,认购数量占到2015年股票发行数量100%的定增股东,全部签署调解协议。
根据硅谷天堂近日披露的公告,包括控股股东山水控股在内的65名老股东,对2015年全部定增股东进行了无偿让渡股份,让渡股份后,山水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对硅谷天堂的持股比例由48.78%降为44.96%。
近日,硅谷天堂的股价运行在1元左右,最新价报1.07元。
环宇装备:实控人被判返还募资
因发行募资涉嫌被挪用,环宇装备的机构投资者与公司对簿“公堂”,最近这起仲裁有了结果。
时间回到去年10月,环宇装备被指募集资金用途违约,机构投资者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将公司及该公司实控人告上法庭,要求环宇装备全额退还定增投资款672万元,以及赔偿222万元利息。
这起官司起源于2015年的投资事项。当年上述机构投资者与环宇装备、及新三板公司的实控人陈志强签署了投资协议,机构投资者认购环宇装备发行股票336万股,每股发行价2元,投资总价格为672万元。
此后,机构投资者认为,环宇装备在收到投资款后未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而且存在没有按照承诺向机构披露信息的情况,违反了《投资协议》的相关约定。
在该仲裁案多次延长审限后,环宇装备今年4月下旬收到了北京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裁决解除机构投资者与环宇装及其实控人签署的投资协议。不过由实控人陈志强向机构返还672万元投资款,而不是由新三板公司返还。
此外,机构投资者关于“赔偿始于认购股票的222万元利息”的请求被驳回,陈志强被裁决“以672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的标准支付自裁决作出之日起至实际返还全部投资款之日的利息”给机构。
面对这样的仲裁结果,机构投资者满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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