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
摘要: 6月28日,深圳证监局局长陈小澎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巩海滨分别代表双方共同签署《深圳辖区证券公司风险监测和投资者保护工作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双方主要在以下方面
6月28日,深圳证监局局长陈小澎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巩海滨分别代表双方共同签署《深圳辖区证券公司风险监测和投资者保护工作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双方主要在以下方面达成共识:
一是加强在证券公司日常风险监控监测方面的协作。双方将在推送深圳辖区预警提示信息,提供交易结算资金安全风险和有关主体违规行为线索,反馈特定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监控情况和日常监管中处理情况及通报重大风险等事项上进行协作。
二是加强诉求处理和投资者教育工作上的协作。双方就细化和完善投诉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分享投资者诉求处理经验,开展投资者调查评价,共享投资者教育资源等事项上达成共识。
三是加强双方合作研究与信息共享。双方就加强相关业务合作研究与信息共享,互派人员共同参与相关工作达成共识。
四是建立日常会商和运行评估机制,并明确了联系人,推动合作备忘录落实。
《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有利于发挥双方在深圳辖区证券公司风险监测和投资者保护工作上的优势,促进辖区证券公司风险监控监测、投资者保护与教育、投资者调查评价和相关纠纷调解等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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