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企业资产证券化管理人范围扩展至保险资管公司 上交所发布相关业务规则
摘要: 3月3日,上交所发布并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业务相关要求(试行)》(以下简称《业务指引》)。
3月3日,上交所发布并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业务相关要求(试行)》(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业务指引》的发布,将企业管理人范围扩展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是上交所推动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拓展产品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举措。
《业务指引》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申请开展业务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自律监管等关键事项做了明确规范。一是明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申请开展业务的条件,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公司治理、内控管理、资产管理能力等进行了规定。
二是明确申请程序,规范申请流程、现场评估等相关要求,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作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参与及REITs业务的,向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
三是明确监管安排,对监管协同机制、业务监督检查等做了明确规定。
下一步,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领导下,坚持系统思维、市场观念、试点先行的原则,高标准、稳起步,充分激发市场参与主体热情,畅通优质资产入市渠道,推进多层次REITs市场建设,进一步提升及REITs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上交所,开展业务